机械工程学院
 
实训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
发布人:机电系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16   浏览次数:97
初审: 复审: 终审:

1.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品行端正,为人师表,并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。为不断提高实验(实践)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积极工作,刻苦钻研业务。

2.模范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努力完成实验(实践)教学、教学保障及科研任务。

3.树立严格、严肃、严谨的科学态度,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,节约材料的思想教育,做到既教书、又育人

4.做好实验室文明整洁和科学管理工作。完成上级交给的实验室相关各项任务。

5.做好实验中心卫生、安全工作。定期打扫卫生,保持桌面、仪器、地面整洁,保证水、电、门、窗等安全。实验室若发生事故,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以及上级报告。

6.全体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协作,共同建好、管好实验室。中心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,按规定的在岗上下班时间在岗工作(外勤工作原则上不能占用在岗时间),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岗者,必须事先向中心主任请假,请假时间超过一天者需向中心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由系主任报批。

7.中心值班人员要做好中心日常值班工作,按值班要求如实填写值班表。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,值班时间不能离开值班岗位,上课时应尽可能协助任课教师检查仪器,排除故障,进行仪器的小修理。课后配合任课教师检查仪器、工具等,全面负责门、窗、水、电方面的安全。

8.负责实验仪器技术管理的人员,必须于实验开出前将实验仪器全部检查一遍,确保实验时仪器、设备、材料的正常使用。有故障的仪器要及时检修,保证备用仪器不断档。为确保实验(实践)课质量,除有特殊原因,不得任意减少实验仪器的组数。做好仪器保养工作。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维护;光学元件进行清洁擦拭。学期结束前需将仪器归类保存,做好防尘、防锈工作。

9.做好中心帐、物、卡管理;仪器借、还管理等工作。

10.中心设备、仪器购置程序是:经主管人员批准后购买或定货(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)新购设备到货后,有关责任人及时验收,凭验收报告办理报销。设备、器材报销前需经设备秘书登帐、签字,再经主管人员签字后报销。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帐、建卡。


邮编 519041  联系电话:0756-7510415

版权所有: 珠海科技学院·机械工程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