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学院
 
实训中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人:机电系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16   浏览次数: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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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规范统计行为,提高信息数据的收集质量,保证工作信息可靠地、更好地为教学及科研服务,特制定实训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。

  1. 每年收集与整理实验室基本信息,填写教工一、二、三、四表上报设备处,并由中心留存一份。

  2. 作好中心日常运行工作记录(含学生考勤、学风、仪器设备及其维修情况、中心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及安全工作等),并由中心保存。

  3. 实验仪器维修记录及物品借用与归还记录由中心长期保存。

  4. 实验(实践)课考试试卷及学生成绩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(离校后学生成绩由教务处留存)。

上述实验室工作档案由中心教学秘书集中管理。


邮编 519041  联系电话:0756-75104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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